1.公司治理架構
公司治理之落實;
本公司之公司治理架構下設置「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
2.董事會
本公司設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3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中選任,任期均為3年,並依照法令、公司章程及股東會之決議行使其職權,本次於111年6月23日選任,任期至114年6月22日止,董事成員簡歷如下:
職稱 | 姓名 | 學歷 | 經歷 |
董事長 | 燕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燕飛 | 礁溪小學 | 床的世界(股)公司董事長 |
董事 | 飛龍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陳俊傑 | 廣州暨南大學 | 床的世界(股)公司總經理 |
董事 | 黃政界 | 中國文化大學建築及都市設計研究所 | 大政地政士事務所所長 |
董事 | 何麗萍 | 國立中山大學管理學碩士 | 山水民意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
獨立董事 | 鄭義 | 美國愛荷華大學財務博士 | 國立中山大學財務管理學系副教授 |
獨立董事 | 施仁益 | 上海同濟大學工商管理碩士 | 上立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
獨立董事 | 鄭宇庭 | 國立台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學士 | 以熙國際文教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 |
3.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於2016年9月設立「審計委員會」。委員會成員由獨立董事(3席)擔任之,並由全體成員推舉一位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本屆審計委員會召集人為施仁益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職權事項如下:
一、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職稱 | 姓名 | 經歷 |
召集人 | 施仁益 | 上立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
獨立董事 | 鄭義 | 國立中山大學財務管理學系副教授 |
獨立董事 | 鄭宇庭 | 以熙國際文教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 |
4.薪酬委員會
為健全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本公司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於2016年9月設立薪資報酬委員會,並訂定組織規程,以利遵循;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總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過半數成員應為獨立董事,並由全體成員推舉一位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本屆召集人為鄭義獨立董事。
薪酬委員會職權事項如下:
一、定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二、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標準、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於年報中揭露績效評估標準之內容。
三、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依據績效評估標準所得之評估結果,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年報中應揭露董事及經理人之個別績效評估結果,及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與績效評估結果之關聯性及合理性,並於股東會報告。
職稱 | 姓名 | 經歷 |
召集人 | 鄭義 | 國立中山大學財務管理學系副教授 |
獨立董事 | 施仁益 | 上立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
獨立董事 | 鄭宇庭 | 以熙國際文教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 |
5.公司重要規章
管理辦法 |
一、公司章程(下載) 二、股東會議事規則(下載) 三、董事選任程序(下載) 四、薪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下載) 五、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下載) 六、董事會議事規範(下載) 七、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下載) 八、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下載) 九、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下載) 十、誠信經營守則(下載) 十一、道德行為準則(下載) 十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下載) 十三、永續發展實務守則(下載) 十四、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規則(下載) 十五、處理董事要求之標準作業程序(下載) 十六、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下載) 十七、關係人相互間財務業務相關作業規範(下載) 十八、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下載) 十九、併購資訊揭露自律規範(下載) 二十、具控制能力法人股東行使權利及參與議決規範(下載) |
6.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單位隸屬於董事會,並依實際業務需求,配置適任之內部稽核人員。稽核主管應依規列席董事會作業務報告,其任免應經審計委員會決議,並提董事會同意。
◆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宜提報董事會或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
◆內部稽核主要是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內部稽核之職能:
一、評估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及各項管理制度之健全性、合理性及有效性。
二、評估公司內部各單位執行各項計劃或政策及其指定職能之效率。確定各單位各分支機構或各部門適當之人事編組、各項交易循環均有良好記錄、
以及能否適當防範現金、有價證券或使用其他資產之浪費、舞弊或無效率情形之發生,並比較分析營運績效,檢討經營成果,以採取有效對策,增進效率。
三、覆核各單位及子公司所陳報之稽核報告及自行評估報告,並追蹤其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